主角是沈初傅言的小说《快离婚!我要回家继承家业!》是由作者“小叔叔”创作的现代言情著作,这本书的标签有先婚后爱、|||现代言情、|||豪门总裁、|||霸总、,目前连载中,更新了1536776字,最新章节第1443章 可是能怎么办呢?。
一、作品简介
快离婚!我要回家继承家业!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小叔叔,主角是沈初傅言。主要讲述了:沈初是被陈潇借着生日的名头拖到ONE这来的,陈大小姐怎么说也是个夜场女王,ONE这种小场合,不在话下。大半个场子都是陈潇包了,人很多,几乎都是认识的。沈初刚下了饭局就匆匆赶过来了,身上的衣服还是饭局上……
二、书友评论
——沈初♡傅言——始于初见,止于终老与你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沈初✖️薄暮年——人生若只如初见,只怪当年瞎了眼
|||我真的服了一手好牌稀巴烂这么好的人设中期就开始水在一起之后没得写了不是上班就是两人腻歪除了宝贝没有别的称呼了但是为了男主还是忍下去了最后为了水又来个失忆梗真的是跟吃了口屎一样膈应真的很喜欢但是能不能别水了精简即完美
|||真的很好看,我看了那么多小说,这是第一本,女主没和男主有夫妻之实,并且和男二在一起了的小说,男二对女主很温柔的,超nice,安利安利!!!
|||薄暮年这个男二挺悲催的,爷爷唯利是图,爸爸风流,妈妈懦弱,妹妹惹祸精,被苏小姐算计,偷偷生下孩子,阴差阳错和沈初结婚,没有尽丈夫的义务,沈初和他离婚,他又拿不起放不下,费尽心机纠缠,太没品了。
|||我觉得沈初怀孕了你们怎么看
|||沈初年少时因打架受伤,她昏迷前记住了救她的那个白衣少年的温柔,此后她一直为了这抹温柔喜欢那个少年,乃至伤痕累累。而在她放弃这抹温柔后,才发现原来冷漠的人是不会有温柔的,除非这个人本身就温柔。可她这时被伤的太深,当那个真正的白衣少年来的时候,她已经不敢再轻易爱上。她爱了他十一年,却不知他也爱了她十一年。
|||陈潇不要跟唐复合!!!!直接跟霍开始美满生活吧现实生活都那么苦了,书里让渣男滚吧!!
|||无语啊?谁来救救读者,被剧情吸引进来的我,又被剧情吓走了,多少个五星变了,我也知道辛苦,有可能其他人会说,你不看你可以跳过,不要看啊,但是说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我追更了多长时间,感觉现在剧情永远在说废话,感觉前后都不是一个人了,真的无语子?
|||我感觉霍清源是在给自己最后一个念想,如果潇潇说想他,他会留下。如果没有,我觉得霍不会再留恋了。卧怕潇会后悔。他比唐更适合潇,个人观点。
|||书写的很好,故事也不错。尤其是傅言这个人设简直是爱了爱了。但是女主自从失忆了以后就开始挑眉,干啥都挑眉。怎么女主是不能有别的微表情吗?什么都挑眉。每次一挑眉我就跳戏一挑眉我就跳戏(这也可能是我本人的原因)。可是女主挑眉的频率太高了,我都开始怀疑她是不是面部抽搐或者是什么。希望大大可以改进一下,失忆就失忆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别老挑眉了。失忆了和学会挑眉不是共生并存关系。
三、作品赏析
沈初是被陈潇借着生日的名头拖到ONE这来的,陈大小姐怎么说也是个夜场女王,ONE这种小场合,不在话下。
大半个场子都是陈潇包了,人很多,几乎都是认识的。
沈初刚下了饭局就匆匆赶过来了,身上的衣服还是饭局上的那一套,白色挂脖内衬雪纺衫,外面一件条纹修身小西装,黑色的长裤下脚踩着七厘米高的细跟高跟鞋,又A又知性。
里面开了暖气,人多,坐了会儿,沈初就把外套脱了。
陈潇远远领着一个男人过来,五光十色的光线中,走近了,沈初才看到来人是林羡。
陈潇过来,搭着沈初肩膀:“小五,还认识吧?”
沈初笑了一下:“当然。”
五年不见,林羡倒是越长越像个人了。
沈初看着跟前挺拔英俊的男人,挑了挑眉“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
林羡在一旁坐下,拿了两杯饮料,给沈初递了一杯。
远处的谭雅走过来,“哟,咱们一中夏天乐队一下子就齐了啊!”
谭雅刚说完,陈潇人就跳起来了:“你还别说,还真是!”
说着,陈潇对着不远处的男人喊了一声:“小高子,赶紧过来!”“我说陈大小姐,我今年都二十七了,给点面子,这花名就别叫了成不?”
说话间,一个娃娃脸的男人跃然出现。
陈潇啧了一声:“叫你小高子是给你面子,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高磊怕了她了,举手投降:“我错了。”
“这还差不多!”
沈初看着两人打嘴炮,仿佛回到了上学那段时光。
她正回忆青春美好,这边陈潇突然就一拍大腿:“咱们也好久未上台了吧?今晚我生日呢,场子都包了大半,不能浪费啊!今晚重振光辉怎么样?”
说着,陈潇已经叫人过来,让他们往台上搬乐器了。
“走走走,今晚我要嗨翻全场!”
这么多年过去了,陈潇还是个中二少女。
沈初刚想说话,陈潇一把就把她拽上台了,再一拽,她人已经被推到那架子鼓跟前了。
“潇潇,我——”
她都有五年的时间没摸过了,可沈初话还没说完,一旁的林羡就把两根鼓棒递了过来。
“忘了?”
见她不接,林羡啧了一声。
沈初挑了挑眉,伸手直接拿过鼓棒,在手上转了几转,“怎么可能!”她就是手生而已!
沈初坐下,打了几下试音,“蹭蹭”的声音突然响起,陈潇和高磊两人都下意识看向沈初。
注意到两人的视线,沈初勾了勾唇:“怎么?忘了?”
陈潇好久没见过这样肆意活发的沈初了,眼睛一下子就热了:“小五小瞧我!这几年我可都有努力练呢!”
陈潇是贝斯手,高磊和林羡两人是吉他手,沈初是主唱,这就是当年风靡一时的夏天乐队。
可惜了,几人高考之后,乐队虽然也没解散,可也几乎销声匿迹了。
成年之后,大家都没有以前那么肆意了,更别说为爱撞墙的沈初。
几人都被沈初那几下激起了年少时的情况,陈潇突然抬手放在嘴里面,吹了声口哨:“我告诉你们,今晚你们有福了!名噪一时的夏天乐队再次演出,台下有手的给我拍手,有嘴的给我尖叫~”
陈潇向来是会活跃气氛的,她一句话就把台下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了。
几人调好音,回头看着沈初,沈初挑着眉,抬手拿着鼓棒狠狠一敲,将今晚的热烈的气氛彻底拉开了帷幕。
小说《快离婚!我要回家继承家业!》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