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网文大神煮水散人的新书回到民国当混混儿,司机变大佬墙裂推荐给大家阅读,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方悯艳春。简介:虽然说方悯找回了一些机灵劲儿,但是性格中的不稳重,让他忘记询问三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究竟谁是六子……他又不敢再回去问三爷,只好跟身边的苦力们询问,不过还好,六子是比较“出名”的,没有人不认识六子。方悯…
《回到民国当混混儿,司机变大佬》第4章 活着原来这么难
虽然说方悯找回了一些机灵劲儿,但是性格中的不稳重,让他忘记询问三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究竟谁是六子……
他又不敢再回去问三爷,只好跟身边的苦力们询问,不过还好,六子是比较“出名”的,没有人不认识六子。
方悯穿过人群,找到了那个看起来实在是猥琐的男人。
六子的身高很矮,估计也就一米五。那脑袋好像是被门夹过,活像一个枣核。
头发油腻腻的还梳成了中分,小鼻子,鼻孔向外翻翻着,翻到下雨一定得打伞,要不然雨水就会倒灌进鼻子里。
一副硕大的牙齿导致了面部的皮肤好像有些不够用了,他永远张着那张歪歪的嘴。下巴上零星有几根卷曲的胡子,相比之下,绿豆大的眼睛已经算不上什么缺点了。
方悯看到六子的模样,就有说不出的厌恶。可是没办法,这人是今晚能有地方住的关键。
他只要笑脸相迎的和六子打招呼:“六哥您好,是三爷让我找您的,说是让您给我安排一个住的地方。”
六子这人确实欠打,仰着头,用下巴对着方悯,不紧不慢的说:“你个臭苦力,还抬出三爷,三爷那是我干爹,你知道吗!哼! 来吧来吧!跟我走!今后机灵这点儿!”
方悯只好点头应允:“六哥我记住了,今后我就给三爷和您卖命!”
“这就对了!走吧!”
六子坐在黄包车上,方悯跟着六七个人在后边跑。跑了好一会儿,才在三岔河口附近的一个胡同里停了下来。
他们来到了居住的地方。六子自己有个单间,其他的人基本上20个人住一间房。就是大通铺而已。没有任何生活质量可谈。
方悯走进院子,笑嘻嘻的对六子说:“六哥,我住哪儿呀”
“你有被子么?你有家伙事儿么?瞅你那倒霉德行”六子眼神飘忽的说着话,手里没闲着,比划着数钱,那意思就是让方悯交钱。
方悯也大方,他知道不大方,不把这条狗喂饱了是不行的。他早就在跟着黄包车跑的时候,趁人不备从自己的三块八里边拿出了两毛钱。凑了8毛钱,以备不时之需。
“六哥,我现在就是个流浪汉,要什么什么没有,是三爷和六哥您,给了我一碗饭吃。现在我没能力也没资格孝敬三爷,但是我能孝敬六哥您啊!
这是我今天半天儿的全部收入,加上我自己有两毛钱,凑8毛,都给您! 算是兄弟孝敬您的!您可别嫌少,等六哥您带着我发了财,兄弟一定好好报答您。”
方悯的“真诚”似乎打动了六子,他已经好久都没遇上这么上道儿的人了。六子用手一挡,把方悯的钱就挡了回去。笑着和他说:
“方兄弟,上道儿,够意思。但是你的钱,哥哥不能要。你能有这个意思,就是看得起哥哥。没说的,今后看你六哥嘛意思!”
“好嘞,谢谢哥哥!那我就收起来了,要是再给您这点儿钱就有点儿不识抬举了,六哥您也看今后你兄弟是嘛意思的!”方悯把钱揣了回来,粘在了六子的身边。
六子指示他的跟班王大力:“去,给咱们方兄弟在你那屋收拾一间房子,和你们哥仨住。今后他也跟着你们哥仨干。”
王大力虽然不明就里但是也没反驳,答应一声就带着方悯来到最里边的一间房子,找了一张床,又弄了点儿草席,铺好了床又拿来了一套被褥交给方悯:
“你先收拾着,我去和六哥做个汇报。”王大力转身出来回到六子身边,这才开口问他:“我说哥哥,咱这是为什么啊?”
六子端着紫砂壶,喝了一口茶,淡定的说:“你懂个屁!看方悯那小子,虽然四月份穿个破皮袄,貌似落魄,但你看看他脚下的鞋!
礼服呢千层底,一双鞋够你吃一个月棒子面儿的。而且这人细皮嫩肉的,从说话方式来看,这人有点儿文化。绝不是一般的苦力!”
王大力若有所思可依然不怎么明白,六子看他抓耳挠腮的就觉得讨厌。让他赶紧滚,换个地方琢磨去。
方悯收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终于脱掉了笨重的破皮袄,换上了王大力给他拿来的黑色小褂。
跟着其他苦力们吃下了有生以来最便宜也是最难吃的一顿饭。他上交2分钱,分配到了四个窝头。
对于他来说,肚子里还是有油水的,刚开始这种饭肯定是吃不下。强吃了两口便坐在那和剩下的三个窝头大眼瞪小眼。
旁边的人看他不吃,就问他:“看什么看啊?看见窝头想起爸爸来了? 快吃啊!”
方悯懒得解释,微微一笑:算了我不饿,分给你们吧。
其他人看到竟然有人肯将嘴边的食物分给别人,都争前恐后的去抢。三个窝头被掰成了碎片,随后又立即变成了苦力们嘴里的渣子。
这种行为再次刺激了方悯的神经:哎,我有什么资格抱怨生活的艰辛。活着原来这么难!
吃过饭后,方悯躺在坚硬如钢铁的床上。他很困也很累,但始终睡不着。因为闭上眼睛,孟淳的身影就出现在他的眼前,虽然仅仅24小时不见。
多年的相濡以沫,让他们的牵手变成了左手牵右手,可一旦分开,就要承受断臂之痛。以前无数次设想能够摆脱孟淳,但真的实现了,却没有那么好过。他在床上翻来覆去,胡思乱想。终于还是睡着了。
一夜全是梦,醒来之后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方悯从床上坐起来,晃了晃脑袋:“哎,孟淳啊孟淳,我不见了,你会不会着急呢?”他嘟囔了一句,还是起床洗漱,开始一天的劳作。
时间过得飞快,方悯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这样,过了10天。他已经习惯了码头脚行的搬运工作。
身体也没有那么吃不消了,也不会一想起孟淳就难过的无以复加,看来时间真的可以抚平一切。哪怕只有短短的十天,也足以让一个人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