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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网络作者腊月二十的新书《我的傻黑甜男友》,这是一本现代言情小说,主角是洛婷婷姜帅。简介:10我有一个秘密——我喜欢陈鑫恒。除了姜帅,他也是我的组员。他是一个长得很白净,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个子高,性格也开朗。虽然和姜帅一样嘴欠,但却更受老师们喜欢。当年我不太懂为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或许能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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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傻黑甜男友》第3章 10-12

10

我有一个秘密——我喜欢陈鑫恒。

除了姜帅,他也是我的组员。

他是一个长得很白净,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个子高,性格也开朗。

虽然和姜帅一样嘴欠,但却更受老师们喜欢。

当年我不太懂为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或许能猜出一二。

姜帅属于藐视“皇权”的那种人,遇到事情只会硬刚。

但陈鑫恒不一样。

俗话说撒娇的女人最好命,这话用在男生身上也适用,尤其是软软糯糯的高个子男生。

陈鑫恒就属于会撒娇的那种,插科打诨是常态,遇上难事先求饶,各种好话随口就来。如果碰上的老师很严肃,也不怵,乖乖受罚,下次还是嬉皮笑脸,一点不往心里去,从来不会记仇。

我翻阅曾经的日记,回顾了当时久远的心动历程,大概能够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

一个分析社会关系的文章里提到,如果某个人在团队中属于那种无论谁都愿意开他两句玩笑,甚至想“欺负”他的状态,那么他反倒是个中心人物,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团宠。

打篮球少人了他补上,运动会没人愿意去报他的名字就行。陈鑫恒基本上没有什么黑脸的时候,干啥都笑呵呵的,男生朋友很多。

当然,女生也愿意和他玩,可他嘴贱,容易挨打——如果是和女生玩,他是不会动手还回去的。

姜帅那家伙就不行,睚眦必报。

11

这件事我自认瞒的很好。因着平日里文静乖乖女的形象,朋友们都觉得我应该很讨厌那种不正经的,谁也想不到我会喜欢陈鑫恒。

可是喜欢一个人,心和眼都是不由自己掌控的。

我会忍不住找机会偷偷看他,他来找我背课文时,我也会故意挑刺,留他在身边多背上两遍。他每次都会使上自己的撒娇大法,妄图减少自己背课文的次数,但是这和我的私心相悖,自然不会让他得逞。

我自认所有的一切做得都很隐秘,就连罗琪都以为我是讨厌陈鑫恒的。你要是现在去问她,她准和你说自己离我最近,我们喝水撒尿都一起,她保证洛婷婷绝对未动凡心,鉴定完毕。

可这一切偏偏都被一个人看破了。

我们那时候根本不像现在的孩子一人抱一个智能手机,联系谁都方便得要死。我只有一个爸爸替下来的翻盖手机,电池还老化了——每次和罗琪煲电话粥都得一直插着电。

我的电话联系人里只有罗琪,基本没什么其他同学,大家最多也就是加个QQ号,联系得也不怎么密切。

而且那会儿玩QQ就意味着得开电脑,开电脑在家长的心里就等同于玩游戏,所以大家都很少上线。

QQ有个功能是转换自己的状态,有在线、隐身、忙碌、请勿打扰等等,如果你的好友上线QQ还会有提示音。

现在的人应该很少用这个功能了——大学生应该都知道,一上大学就会加很多杂七杂八、认识的不认识的社团和学生会成员,要是每个人上线都来一次提示音可能就吵死了。

但那时候不一样,如果头像是暗着的离线状态,无论给他发什么信息都得等下一次在线的时候才能看到,要聊天就得趁着别人在线的时候,毕竟你也不知道下次他上线是什么时候。

那时的好友少得可怜,基本上听到有人上线就会随便聊上两句,一般都以“在?”或者“在吗?”开头。如果那个上线的人正好是自己喜欢的人,开心值还会upup。

我怀疑姜帅总是会蹲点守我上线——我每次上线的时候,电脑右下角都会很快出现一个闪烁着的熟悉的头像。

某次聊着聊着,姜帅突然来了一句:“你是不是喜欢陈鑫恒?”打得我措手不及。

我第一反应就是回避,一定不能让别人知道。于是口是心非,“怎么可能,我不喜欢他。”

姜帅不像往常那样回得那么快,许久,QQ下的头像再次闪烁,我打开一看,只有三个字。

“你说谎。”

12

至于当时是怎么回复姜帅的,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后来我的确不敢和陈鑫恒有什么互动了,生怕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

那个年纪,不光不敢早恋,就连喜欢一个人都像是犯了错。

我不怎么爱玩网络游戏,但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在网上闲逛,新浪微博当时还没盛行,我更关注腾讯微博还有QQ空间。

非主流正值盛行的尾巴,青春伤痛文学的蓬勃不亚于《左耳》里的“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我没事干就喜欢转发些有的没的,用来升一升空间的热度——虽然现在看来这种行为纯属闲得蛋疼。

拜姜帅所赐,有个说说我到现在还记得:“ 你不喜欢我,这是种病,得治。我喜欢你,这也是病,没得治。”

当时这个说说很流行,后来被人改成了玩笑,用来QQ聊天的时候测试那个你喜欢的人是不是也喜欢你。

你可以给他发,“你喜不喜欢我?”如果他说“喜欢”,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回答,“真巧,我也是”。如果那个人说“不喜欢”,你还可以开玩笑说,“这是种病,得治。”

我看完后觉得很有趣,想找个人试试,那会儿的想法很单纯,小孩子嘛,可以是朋友间的喜欢,所以找谁都行。

恰好姜帅当时在和我聊天,我就随手发过去了,“你喜欢不喜欢我?”

我本来打算在他回“喜欢”以后回个“臭小子,组长没白疼你。”

结果这丫竟然回复了一个“不喜欢”,我回想我俩的相处模式,认真反思了一下——嗯,相比于其他人,对他的确暴力了点。

但我还是任性地回复了他“这是种病,得治。”

虽然愧疚,但这不能成为你否定我人品的原因。

可我真没想到,当那行“这是种病,得治。”的字出现在聊天框的时候,他的信息也同时发了过来,在大数据排秒的精确计算下,我的信息可能慢了他0.0001秒,最后的排序就成了这样:

我:“你喜欢不喜欢我?”

姜帅:“不喜欢。”

(过了一会儿)

姜帅:“是爱。”

我:“这是种病,得治。”

然后我的聊天框就炸了,对面的人开始疯狂地发一些大表情来刷屏,妄图掩盖自己刚刚的表白。

可是他哪里知道,我比他更慌,这剧情走向根本不受我控制。

我好像也知道了他的秘密——而他的秘密,和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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