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一篇历史古代小说《身负使命,我在大明杀疯了》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李景隆朱标,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岁月神偷,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身负使命,我在大明杀疯了目前已写234374字,小说最新章节第86章 千金楼(2),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历史古代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一、作品简介
你喜欢看小说吗?一定不要错过岁月神偷的一本新书《身负使命,我在大明杀疯了》,主角是李景隆朱标。主要讲述了:“阿嚏…”“阿嚏…”刚下了值,一只脚刚踏进侍卫房的李景隆突然之间打了两个大大的喷嚏,引得周围同僚人人侧目。“好家伙!”常茂一边脱靴子一边瞪眼道,“这谁在背后骂你,骂的这么厉害?你又做什么缺德事……
二、书友评论
神偷的文笔真的很好,人物性格刻画精准细腻,第一本书通篇几乎没有刻意炫技的辞藻,主线框架叙事集中,虽然有点水字树,但是剧情起伏跌宕,矛盾树立恰好到位,虽然很多内容和明史有差距,但是这毕竟是网文小说,非正记。第一部本书说是番茄历史网文小说真的不为过。
但是这本书看了几十章,感觉就是换了个主人公的朱允熥,和第一本书同质化太严重,没有跳出固有思维,暂时真没有什么新鲜感。不像三九的斩神和戏神完全调整了大框架,让人开章就感到新奇。
我其实期待的是神偷第二部小说按架空历史小说来写,按照第一本书的质量来讲,应该也不会太差。
这次朱标在李景隆的影响下估计不会英年早逝,前期主线还是朱标和李景隆的故事,我猜测一波继位的应该是朱允熥,道理很简单,朱标不死,淮西勋贵集团也不会被肃清,朱允炆很难上位,主角也是淮西勋贵集团的一员
原汁原味,平铺直叙,日常依旧日常,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没错,偷依旧是那么短,建议存一年在看,我反正把目前更新的都看了
大明传承里最喜欢的角色就是李景隆 偷儿居然真把他做主角单开一本 感动哭了 偷儿加油更啊 更他的三五千章我都追
看了,我的祖父是朱元章,那是我喜欢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才看,觉得也比较好看,但有一点不明白,题材和形式如此类似是为何?
以您的写作水平来看,写个鞋垫子也能吸引读者。(比喻有点味儿哈)。
所以,可否计划,写个现代题材?可以传世的那种?让孩子也能学到东西的那种?(因为我推荐我孩子在看您的那本,我的祖父是朱元章)
当然,是我个人喜欢您的作品,才期待您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三、作品赏析
“阿嚏…”
“阿嚏…”
刚下了值,一只脚刚踏进侍卫房的李景隆突然之间打了两个大大的喷嚏,引得周围同僚人人侧目。
“好家伙!”
常茂一边脱靴子一边瞪眼道,“这谁在背后骂你,骂的这么厉害?你又做什么缺德事儿了??”
民间俗语,打喷嚏是一想二骂三念叨…..
“我能做什么坏事?”
李景隆笑着打哈哈,“就你弟弟我,天生忠厚老实善良淳朴….”
“呸!”
恰好申国公邓镇要去当值,路过李景隆的身边骂道,“我他妈一刀鞘偰死你….”
“别!”
不等李景隆回嘴,常茂已大声道,“小邓你晚点偰死他,今晚上他会账,秦淮河淑芳院!”
刚走出值班房的邓镇回头,“那带我一个!”
常茂大手一挥,“必须的!”说着,对侍卫房中众人嚷嚷道,“晚上不当值的都去,谁不去就是不给我茅太爷面子!”
“好嘞!”
“您就等着吧!”
“谁不去谁孙子!”
侍卫房中,顿时一阵嗷嗷叫。
“不是…”
李景隆呲牙,坐在常茂身边,低声道,“大哥…..我说会账请客,我没说带这么多….”
“都鸡巴兄弟!”
常茂瞪眼,“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又是几辈子交情,你请我不请他们?”
李景隆又道,“那怎么都谢你呢?”
“老子人缘好呗!”
常茂笑笑,唰的一下把靴子拽下来,“你小子不懂…..人缘怎么来的?就是请客来的!人生在世呀,狐朋狗友就他妈是最好的朋友….”
“你这哪来的歪理….呕…”
突然,一股恶臭袭来,李景隆差点被熏了一个跟头。
捂着鼻子站起身,连忙后退,“大哥,您这脚丫子也忒味儿了!”
“哈哈哈哈!”
常茂大笑,“没办法,随我爹,人送外号千里臭!”
李景隆忙站到门口,大口呼吸着外边的新鲜空气。
就这时,正好两个小太监拎着四个食盒进来。
“公爷!”
其中一小太监躬身笑道,“午饭给您几位送来了!”
“嗯嗯!”
常茂把脚放在一个水盆中,次牙咧嘴的搓着,“辛苦了!”
说完,看向李景隆。
后者站在门口,有些发懵,“有事儿?”
“给钱呀!”常茂骂道,“人家给咱们送饭来了,你不给赏钱?”
“我….?”
李景隆怔怔,摸摸腰间却是空空如也。他入宫来当值,根本就没带钱。
眼见几个小太监笑呵呵的站在他跟前等赏,他把心一横,顺手扯掉腰间挂着的一块和田玉金鱼玉佩来。
“不值钱的东西,公公拿着玩去!”
“哎呦!”
几个小太监顿时双眼发亮,双手接过,千恩万谢,“奴婢等谢曹国公的赏……”
“你呀!”
等太监们走了,常茂随意的擦擦脚站起身,在饭桌边上坐下,打开食盒,“记住喽,以后进宫,身上多带点金瓜子吾的…..咱们都是爷,那些没卵子的太监伺候了咱们,是不是得赏人家?”
李景隆心中肉疼,那块玉佩是早上刚带的,据说还是赵宋时的老物件,起码能值大几十两银子呢。
“您当我是您呢,家里有金山银山?”
李景隆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也在桌子边上坐下,“我跟您能比吗?您郑国公府上家大业大的!”
“又他妈吃鸭子?”
常茂打开食盒,两大碗浓油赤酱的烧鸭子,一盆炒豆芽菜,一盆煎豆腐,两碗汤,一盆老米饭。
外人以为宫里天天山珍海味呢,其实则不然。
宫里吃的最多的就是鸭子,因为朱元璋喜欢吃鸭子,鸭子肥。
但若论肥,鹅比鸭子还肥。
可是鹅比鸭子贵多了!
朱元璋除了是历史上出身最低的皇帝,最勤政,最恨贪污的皇帝之外,也应该是最俭朴的皇帝了。
所以宫里侍卫们的伙食,基本上就是烧鸭子炖鸭子烤鸭子…..偶尔赶上年节,能吃一顿羊肉。
“腿给你!”
常茂扯了一条鸭腿,放在李景隆碗中。
李景隆没说话,而是看着常茂的手。
丫刚搓完脚丫子,就给自己扯鸭腿?
“你瞅啥?我洗手了!”常茂骂道。
“我看着你洗脚了,你借着洗脚水顺便把手也洗了是吧?”李景隆哭笑不得。
“你他妈吃不吃?”常茂瞪眼,“不吃我揍你!”
“吃吃吃!”
李景隆脑中,瞬间想起曾经被茅太爷支配的恐惧。
眼前这位,可是号称勋贵二代纨绔克星。大明的二代,好像除了太子朱标,就没有他没揍过的。
“怎么着?我听你刚才那话的意思,哭穷?”
常茂嗦着鸭子脑袋,满手油光,开口道。
“哎!”
李景隆笑笑,“也不是哭穷….”说着,摇头道,“不怕您笑话,母亲让弟弟我管家,可我堂堂曹国公府,您猜家底多少?”
常茂停住吃肉的动作,斜眼等待下文。
“存银,只有一万七千两!”
“哦!”
闻言,常茂眼睛转转,“是惨了点!”
说着,顿了顿,“哎,你家老爷子呀….以前也忒….忒廉洁了!一辈子…留下这么点银子也就够过日子使!”
随即,再顿了顿,“这么着,我在前门大街有七个铺子,每个月能对付个千把两银子的瓦片钱儿。回头,我差人把地契给你送去….”
“别别别!”
李景隆忙道,“可使不得!”
前门大街,可是京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那的铺子向来是有市无市。
这份礼可太贵重了,就好比他常茂一出手,就是后世王府井半条街!
“曹,自己家兄弟,又他妈外道?”常茂不乐意了。
“哥哥好意,弟弟心领!”
李景隆抱拳道,“但这铺子弟弟不能要!”说着,压低声音,“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您这么大恩情,往后弟弟怎么还?”
“谁要你还?”
常茂瞪眼,而后摆手,“行,知道你要脸儿,随你!反正你周转不开的时候你就开口。”说着,又是一笑,“其实那铺子也不是什么值钱玩意儿,是当年我们家老爷子进城的时候抢……”
说着,他也知说错话了,赶紧咳嗽一声,“那个,下半晌你干什么去?”
“光禄寺!”
李景隆用菜汤泡了米饭,“皇爷给的差事光禄寺少卿,我得去坐衙!”
“那晚上秦淮河见!”
常茂打了个哈欠,“早上起太早,我一会眯一觉!下半晌,我还得带三爷骑马玩呢!”
他口中的三爷,正是朱标的嫡次子,在所有儿子之中排行老三的皇孙朱允熥。
闻言,李景隆筷子一顿,他本有心说些什么,可终究没有说出口。
常家不是一般的勋贵,跟皇孙走的太近,多多少少有些……容易让外人浮想联翩。
但人家舅舅爱自己的外甥,自己一个外人也不方便多嘴!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常茂又道,“我也知道,有时候太亲近三爷对他…..不大好!”
“可是呢!”常茂叹口气,“我妹子没了,我要是不每天亲眼看着,我还真是不放心!二丫头…..”
他声音有些寂寥,“我就这么一个外甥了!”
闻听此言,李景隆也只能在心中叹气。
亲戚是亲戚,情分是情分,但皇家的事儿,是那么好掺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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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饭,李景隆脱下身上的飞鱼服,换了簇新闪耀御赐的蟒袍。
也没骑马,就带着几个亲兵出了皇城。
光禄寺衙门,就在皇城外头的千步廊外边,挨着礼部衙门。
小说《身负使命,我在大明杀疯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