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活》第4章 生下来,活下去
李轩对眼下的生活十分的满意,悠闲、自由,不仅没有了城市的喧嚣,还能感受乡野间质朴的美好。
当然,李轩所满意的项目里是不包含吃这一项的,倒不是说念儿姑娘的厨艺很差,只是这时代所限,像是念儿姑娘家这样的的普通村民家里,也实在是没什么食材可供人们去烹饪的。除了各种腌制的咸菜,剩下的大概也就是山上采的野菜可以供人们食用。
并非所有地方都是如此,像是开封府或是其他比较大一点的城市,食品的种类还是蛮多的,虽然不一定有后世那样花样繁多,但仅就好吃的程度,应该也是丝毫不逊色的。可惜,李轩所在的马家村,终究是没办法和那些大城市进行比较的。
偶尔,碰上谁家有事去城里,李轩也会出些钱让他们带回些肉食回来,算是勉强能解解嘴瘾。但他身上的银子终归不多,而且又一直没有进项,倒也不敢花的太过,也只是隔上那么一段时间才会来上一次。
按理说,马叔现在也算是个有钱人,可指望他出钱去改善伙食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按照他的话说,李轩给的那些钱是留给念儿将来做嫁妆用的,是打死他都不能动的。他将来是要把念儿嫁给城里有出息的读书人,嫁妆少了那可是万万不行的。
只要是提起念儿,马叔总有说不完的话,关于以后的,或是未来的。他就那样说着,念儿就在一旁安静的听着,昏暗的烛光下,显得那么的温馨。
这不禁就让李轩想起了自己还在后世的父母,若是李轩还在身边,应当也是这样的景象吧。从前每次回家自己都不愿听父母的唠叨,一般都是吃个饭就匆匆的溜走,丝毫也没体谅到父母那时的心情,如今想来真的是十分的后悔,可惜却也没办法补救了。
怀念总是让人悲伤的,李轩不想再继续怀念下去,就只好考虑未来的路子。
自己不会种地,不会打猎,不会养蚕,更加不会织布,如何才能让自己在这个时代活下去?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不提自己发财当官的伟大梦想,恐怕连吃顿饱饭都很困难。指望马叔接济自己?算了吧,那样还不如饿死自己算了。好在,李轩身上的伤已经并无大碍,总归是能实现自己的一些想法了。
天亮之后,李轩借了一把锄头就决定跟着马叔上山种地去,这个时代,种地大概是除了富二代和官二代外每个人必备的技能,李轩现在既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那他就必须学会种地。
而且,有一技傍身,总归到哪里都是饿不死的。李轩这样想着,也就决定这样做了。
这个时节种子早已播种,马叔每天所要做的也不过是浇地和日常的除草松土而已。李轩没赶上浇地和松土,今天的任务就是把田地里的杂草拔除干净,这在李轩看来算是是比较轻松和没什么难度地活计。
马叔家的地不多,三四亩地的样子,离村子也不远,就在村子后面的山坡上,步行大概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种地当然不会像李轩想象的那样轻松,同样是一起开始拔草,没过一会儿,李轩就足足落后了马叔两三垄的距离,倒不是说李轩不卖力气,只是因为他实在是分不清哪个是麦苗,哪个是杂草。
这时代没有除草剂也没有专门用来除草的机器,所以只能靠人一点点的蹲在地里将杂草拔除干净,好让地里的麦苗能够更好地生长。
李轩根本就不会种地,甚至在这之前连麦苗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倒也不能全怪他,毕竟在他原本的那个时代,像他这样的人真的很多。再往上一辈,像是他的父亲母亲,虽然也是在城市里生活,但他们那时候城市化率不高,城里的就业岗位不多,亦或是当过知青等等这样那样的原因,他们多多少少还是会种地这项中华民族的传统技能的。
可随着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城里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多,从事农民这个职业的人也就越来越少。而且,后世种地所要求的专业化水平也越来越高,像是李轩这样从出生就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很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
“马叔,这个总该是杂草了吧?”李轩蹲在地里,挥舞着手里刚拔出的植物,拿给马成看。
马成回过头看着李轩手里挥舞的麦苗,哀叹一声,蹲在地上,默不作声,双手挠头。
李轩站起身,小心翼翼的道:“马叔,是又错了么?”
马成猛然起身,抢过李轩手里的那株麦苗,蹲在地上又将那株麦苗再埋回土里,嘴里不停地嘟囔着:“千万别死,千万别死。”
尴尬的挠了挠头,李轩有些不好意思的自语道。:“看来是又错了。”
不过他倒是没有气馁,再次选了一个他认为的是杂草的麦苗拔出来拿给马成看。:“这次总该对了吧?”
马成目瞪口呆,久久回神后,问道:“你小子确定你是失忆,而不是成了傻子?”
李轩明白自己大概是又拔错了,当然也就不太好意思去和马成辩论自己到底是失忆还是傻子的问题。:“没有,嗯……,大概没有吧。”
马成蓦然站起身,狠狠地跺了一脚地面,质问道:“你小子是不是在耍我?”
李轩赶紧摇了摇头,急忙解释道:“就是想学些东西,我总不能一直待下去。”
马叔听他这么说,也就不太好再去计较,锤了锤酸痛的后腰,没好气的说道:“这么为难自己,何必那?你有这功夫,还不如去多想想自己是从哪里来那。”
李轩样子呆呆地冲着马叔笑了笑。:“总归是自己想学些东西,倒也算不上难为自己。原来的身份,想起来或是想不起来都没什么,我对现在挺满意的,也想着就这么走下去。至于未来怎么样,会不会后悔之类的,不想去想,不过想也没用,我个失忆的人又能有什么办法。”
“我看你就是自己找罪受,看你应该是个好好地读书苗子,非要跟我们这些穷汉凑在一起,也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马成推开李轩,蹲在地上,随手指了一株麦苗后,不耐烦的说道:“记住了,像是这样长得很直,叶子宽长的基本都是麦苗,你可千万别再乱拔了,我家的地可真没那么多苗子供你瞎闹。”
李轩瞅着马叔手指的麦苗,又瞅了瞅边上的杂草,涨红了脸,挠挠头低声嘟囔道:“我怎么看着长得都差不多呐?”
声音不大,但两人离得近,马成当然听得到李轩在说什么。
气的马成眉毛一挑,赶紧指着地头的老槐树,没好气的挥了挥手。:“你小子赶紧给我滚去那边待着去,要是再进我的地里,你看我打不打断你的狗腿。”
被人家指着鼻子骂,李轩自然也不好意思再在这里待下去,慢悠悠的走到地头的老槐树下,寻了个舒服的阴凉位置躺下去。
李轩冲着马成的方向,轻啐了一口,酸溜溜的嘟囔道:“你不让我进,我还不稀罕进那!”
反正回去左右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还不如待在这里等马叔一起回去,欣赏下田间的风景,倒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不远处的地里,邻居家的半大小子正在干活,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热了就用它擦擦汗,光着膀子,皮肤被晒得黝黑。看到李轩正看着自己,也不说话,就咧着大嘴冲着李轩傻笑,李轩被他笑的心里直发毛。后来邻居家的大叔以为他在偷懒,喊了几嗓子,他这才转身低下头继续忙地里的活计。
辛苦,重复,每天都是这样的忙碌,地总会旱,杂草也总是长,他们每天重复着一样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人喊累,没人觉得辛苦,或许质朴这种高尚的品德早已经融进了他们的血脉。
地里的活计一天是忙不完的,所以倒也不必太过着急。日上三竿,四周的村民也开始逐渐聚拢在树下,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干粮来吃。
村里各家的日子都不富裕,拿出来的吃的除了饭团,就是烙成各种形状的炊饼,干巴巴地,能噎死个人。好在离槐树不远处的位置,有一条从山上下来的小溪,清凉干净,用手捧着喝上一口,甜滋滋的能祛除一身的火气。
村民基本上也都认识李轩,村子本就不大,彼此还都是亲戚,进来一个外人,总归会打听清楚来人的底细。只是终归还算不上熟悉,所以当大家围坐在一起,李轩自然也就成了话题的中心。
能聊的话题很多,但其实都是些毫无营养的事,你跟他们说一些什么国家大事或是对时势发表什么见解,他们大概也会敷衍的应和上你几句,你要是在往下问,他们就会转身假装听不见,去找别人聊上一些感兴趣的话题。想和这些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子里的村民打听出来什么有用的东西,总归是不太现实的事。
好在,李轩并没有这么做,所选的话题大概也就是谁家的姑娘最好看,亦或是城里的哪家青楼服务最好,男人么,总归都是喜欢聊这些话题。前世是一个普通的社区调解员,聊天社交自然没什么问题,再加上他本身又没什么架子,一路插科打诨过去,倒是也和这些村民熟络起来了。
等晚上回到家时,念儿自然早已将晚饭做好等着他们回来吃。进了屋的李轩,也不等还在后面的马叔,手都没洗就直接上桌开吃,他可真的是太饿了。
“公子今天是不是很累?”念儿姑娘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将放在自己这边的饭菜向李轩那边推了推。
“累,不仅是累,而且非常饿,我在山上就想着赶紧回家吃你做的饭。”李轩毫不注意形象的扒拉了两口饭,见念儿姑娘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指了指念儿姑娘身前的碗筷。;“别光看着,你也赶紧吃啊。”
没过多久,回到院子里的马叔洗完手从屋外进来,撇了一眼正狼吞虎咽的李轩,大大咧咧的坐在凳子上,没好气的开口道:“你也好意思吃?”
李轩梗着脖子说道:“那有啥不好意思的,我今天也是干了活的。”
接过自家闺女递来的饭碗,马成神色不耐的嘲讽道:“你也好意思说,就你干的那点活,二柱家刚出生的娃子做的都比你好,我都替你臊得慌。”
听到这话,李轩犹如一只炸了毛的公鸡,放下饭碗,冲着马成扯着嗓子喊道:“你放…”李轩看了一眼身边的念儿,后面的话没好意思再说出口。“不服明天咱们就比一比,别以为我不知道,二柱家的娃子连爬都还没学会那,你要埋汰我,也不至于这么埋汰吧!”
“比就比,吃完饭我就跟二柱子去说,他家娃子就是比你强,反正是个人就比你强,哼!”
“哼!”
两个人仿佛小孩子一般,赌气似的各自转过头去,谁也不理谁。
念儿姑娘小脸憋的通红,肩膀一耸一耸的,她想笑,可又觉得这样子不太好所以一直忍着,样子显得十分痛苦。
李轩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膀。:“想笑就笑吧,看你憋的我都难受。”
念儿姑娘再也控制不住,转过头笑出声来,笑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肆无忌惮。
李轩脸皮被她笑的有些挂不住,只好有些无奈的开口道:“哪里有那么好笑?”
“你们俩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说不过还赌气,也不看看自己是多大的人了。”少女转过身,笑吟吟的看着李轩,肤光胜雪,双目犹如一泓清水。
没来由的,李轩想到了汉朝时李延年的《佳人歌》。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